为医院药学工作指明方向——国家卫健委于竞进司长在第十八届药师周上作大会报告

2020/03/27 作者: 来源: 打印

11月22~26日,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于竞进作了题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专题报告,从当前的挑战、国家的决策、各部门的重大举措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4个方面,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进行权威解读,指导广大药学工作者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为今后开展医院药学工作指明了方向。

于竞进介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工作领域,也是我国医改的重要工作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对于提高药品质量,规范流通秩序,建立市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药产业研发创新和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于竞进指出,当前,我国药品创新能力不足,产品过度重复,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药品集中采购有待完善,人民群众对用得上药、用得起药、用创新药、用高质药的意愿和呼声十分迫切。

同时,不合理用药问题仍然突出,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用药知识匮乏,用药行为不规范,公众合理用药科学素养需要提高。

于竞进强调, 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系列重大决策,强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围绕着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个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多措并举,协力推进改革,促进政策实施综合效果。

近年来,国家从药品审评审批、生产流通、价格支付、集中采购、短缺药和仿制药供应保障、抗癌药、基本药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级分类解决短缺药品供应,鼓励扶持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多种渠道推进抗癌药品降价。

于竞进透露,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则是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药品使用监测为切入点,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做好上下级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助力医联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此外,加大力度推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于竞进表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会同各个部门,团结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包括在座的各位药师,建设好我国的药品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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