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现任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药学部主任、主任药师。从事药学工作27年,坚持“恪守职责,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保证运行”宗旨,不断完善岗位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2013年静脉用药调配室作为河北省首家医院顺利通过省卫计委验收,现场专家对日常工作的精细管理给予高度评价。积极推进药学工作由药品供应向药学服务转型,重视药学人才培养,注重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建立临床药师工作质量考核制度,鼓励药师积极参与临床治疗团队,参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药物治疗会诊、多学科病例讨论等,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利用医院“健康大讲堂”开展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教育。
注重专业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发表论文20余篇,主编著作1部,副主编著作2部,参编著作6部,获河北省科技厅三等奖2项。
2010年被河北医科大学评为“临床教学优秀教师”,2012年被河北省药学会评为“优秀药师”。
兼任河北省药学会常务理事、省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抗癌协会抗癌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北省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委员。